2024年以来,登封市纪委监委坚持归口管理、多室联审工作原则,建立健全“1+N”联动审核机制,严肃审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交流”等问题发生。
为保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量,该市纪委监委围绕“两代表一委员”换届、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表优等重点事项,采用“1+N”联动模式,对辖区内单位来函统一管理、分别审核、综合研判、形成意见。其中,“1”即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N”即由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等部门立足工作职责分别提出意见,案件监督管理室经综合研判形成初步建议,按照程序逐级审签后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复函。2024年度,共出具党风廉政意见502件涉及19586人次。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持续做好廉政档案管理工作,按季度动态更新村(社区)和股级以上党员干部任免、处理处分、重要事项报告等情况,整合廉政信息精准“画像”,为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供支撑,确保所提意见全面、客观、准确。
登封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坚持实事求是工作原则,持续健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机制,同时将“三个区分开来”精神贯穿在工作始终,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选人用人环境。(登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