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可以依法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留置等措施;调查的对象是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6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