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为公车私用“踩刹车”党政纪处分4人
来源:郑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2017-09-25 08:44
“登封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郭某某公车私用问题,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补交公车使用费用……”近日,登封市纪委通报1起公车使用问题,为全市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登封市纪委采取明察暗访、严肃追责等有力措施,为公车私用不正之风“踩刹车”。
规范公车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制度,规定所有公务车辆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统一封存,用制度约束、依制度办事;同时,对全市公务车辆统一粘贴“公务用车”标识和监督电话,强化群众日常监督,最大限度地控制公车私用行为。
开展明察暗访。坚持日常不定期抽查与节假日集中检查相结合,深入到学校、景区、酒店、“农家乐”等重点区域,对公车私用进行明察暗访,并对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严肃追责问责。凡发现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的,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并在全市点名道姓通报,杜绝防止公车私用接连发生。目前,共开展明察暗访8次,通报2期,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登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