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登封市纪委监委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进一步整合办案力量,提升办案水平。
该市纪委监委按照“业务联系、优势互补、利于工作”的原则,把全市17个乡镇区办和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9个办案协作区,由市纪委监委分包进行全程办案指导。为优化资源配置,该市建立人员台帐,由办案协作区统一管理、按需调配,实现监察室办案人员、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乡镇纪委干部三级联动,优势互补,达到“1+1>2”的效果。
为推动协作办案取得实效,该市纪委监委适时召开办案工作推进会、疑难案件协调会、经验交流会,以会促学;抽调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部分同志到市纪委监委跟案学习、参与办案,以案帮带、以案代训,提升办案水平。同时,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在办案工作中可能存在“人情案”的问题,实行交叉办案制,严格落实“回避制”,合理安排办案力量。
办案协作区制度实施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50件,立案69件,党纪政务处分97人,其中乡(科)级10人。(登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