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点思考
来源:管城区纪委监察局
时间:2016-11-02 09: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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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在《史记·汉书·董仲舒传》中说:“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古人有言曰‘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这句话本意是告诫统治者,要治理好国家必须抓住观念、制度这个根本。这一典故也是告诫人们,在目标和手段之间,有明确的目标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手段,目标将是空幻而不切实际的。 

  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从政环境就优良;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从政环境就恶劣。良好的政治生态,可以内聚人心、外树形象,可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可以集中精力、形成合力。习近平指出:“这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四风’问题越积越多,党内和社会上潜规则越来越盛行,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受到污染,根子就在从严治党没有做到位。”净化政治生态,就是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是“鱼”,是目标,“全面从严治党”是“网”,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必要手段。

   尊崇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基础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各级党委和纪委要首先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习近平强调,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对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来说,党章就是行动的
根本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案件、巡视发现的问题都表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只是“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才是“里”,根子在于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丧失、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如同中医看病,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要养心益气,巩固根本,全面从严治党也不能只靠纪律,必须标本兼治,固本培元。党组织如果没有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放松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则必然导致纲纪松弛、法令不行。因此,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理想信念的引领,要靠党规党纪的保障,必须以尊崇党章为基础,以德为先、立根固本。

   用好制度利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唯有立“明规矩”,才能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就能把“讲规矩”由对党员干部的个人要求,逐步深化为对党政组织机构的程序性规范,不管你有无自觉性,都不得不认真遵循。立“明规矩”,才能切实贯彻总书记提出的“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要求,通过健全纪律规定、规范运作程序、强化各方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等,不断挤压“潜规则”存在的空间和土壤,逐步改善政治生态,把依规治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习近平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以制度建设巩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为党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党内法规接连重修颁布,全面从严治党已进入制度化、法制化的快车道。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的新要求,中央修订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两部党内法规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全体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确立了标准,是依规治党的组合拳,为管党治党

   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立足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又一次顶层设计,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条件,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为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走在民族复兴的筑梦路上再添一道屏障。

   “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四种形态”科学回答了“用什么执纪、为什么监督”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于挺纪在前、执纪必严,以纪律建设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丰富实践价值。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严格落实执纪监督,既体现了对全体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也是管党治党的根本意义之所在。

  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章规定的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概括归纳为“监督执纪问责”六个字,这是对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依纪监督是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最日常的工作;发现问题就要严格执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体现对党员、干部的真正关心和爱护;对引起严重后果、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就要严肃问责。“四种形态”就是纪委履行职责的具体抓手。要转变惯性思维,创新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日常化,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实践“四种形态”需要我们进一步转变执纪理念,对主责主业进行再聚焦,要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坚持挺纪在前,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同时转变政绩观,突出抓早抓小。要注重抓早抓小,通过“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筑起防范的第一道关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应该做到:一是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要紧紧围绕“六项纪律”和“四种形态”,按照动态管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对线索进行集中管理。二是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基层党委要严格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常态化;基层纪委(纪检组)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做到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三是增强反腐合力,要切实加强与公检法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基层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整合各成员单位的信息资源和技术手段,形成办案合力。使党纪的提醒、戒勉、惩处作用覆盖基层全体党员,让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不断得到校正。

   以作风建设为抓手,锻造勇于担当的铁军

  十八大以来,从制定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起步,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全面从严治党强势展开。一是管好“关键少数”。从强调从严治吏,到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从改进考核方法手段、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到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从提高领导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到加强培训来克服本领不足、本领恐慌、本领落后……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从严治党,着力打造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二是突出“全面从严”。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到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从强调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到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正在形成,使从严治党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派驻监督全覆盖,巡视全国“一盘棋”;管住亲属子女,树立良好家风;严查档案造假,核查个人事项……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党中央在“严”字上铆足力气、下足工夫,推动管党治党真正严到底、严到位、严到要害处。三是做到真抓实“治”。从压缩会议、精简文件,减少评比达标、迎来送往,到清理超配公车、多占住房;从压缩“三公”经费、停建楼堂馆所,到狠刹公款送月饼、贺卡、节礼、年货;从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的腐败,到整治“裸官”“走读”“吃空饷”“收红包”、天价培训、违规兼职;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到重视抓基层、打基础……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不断实现积小胜为大胜。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纪检机关承担的任务更重,自身建设标准要求更高,纪检监察干部更应以身作则,先正己,再正人。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所有权力都受到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更要以身作则,必须从体制机制上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使纪检干部受到比其他党员干部更为严格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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