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敲响警钟 严明纪律要求
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郑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8-04-28 19: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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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五一、端午即将来临,4月28日,市纪委印发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再次向全市党员干部敲响廉政警钟,提醒廉洁过节,确保风清气正。

  郑州市档案局办公室原主任孙超峰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以来,孙超峰先后20次使用单位加油卡为个人名下私车加注汽油,共计4224.57元。郑州市档案局聘用司机宋建强先后4次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为个人名下私车加注汽油,共计860.55元。孙超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并退赔违纪款项。宋建强被解除劳务合同予以辞退,并退赔违纪款项。    

  郑州师范学院后勤处会计陈文生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清明节前夕,陈文生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前往邙山陵园进行私人祭扫活动。陈文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公车使用费用。郑州师范学院后勤处党总支书记冯芒,对单位下属公车私用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葛海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清明节前夕,葛海带领司机驾驶单位公车,前往邙山陵园进行私人祭扫活动。葛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职务,并退赔公车使用费用。郑州公共住宅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经理于公,对单位下属公车私用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郑州交通运输集团公铁联运公司职工赵宏建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清明节前夕,赵宏建私自驾驶单位公车,搭载其亲属前往御泉森林陵园进行私人祭扫活动。赵宏建受到记大过处理,取消半年奖金,并退赔公车使用费。郑州交通运输集团公铁联运公司经理邱辉,对单位下属公车私用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不知止、不收敛的典型,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形势格格不入。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从小事小节做起,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上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既处理了直接责任人,又追究了有关领导责任,彰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反对“四风”,破除特权思想,形成“头雁效应”,还要担当起领导责任,认真谋划,真抓严管,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四风”问题。

  通报强调,近日市委印发了《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活动工作方案》(郑文〔2018〕41号),决定在全市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活动,重点整治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突出问题,重申并提出了“十六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市委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加大问责力度;对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纪律松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一律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通报要求,2018年五一、端午临近,这是纠正“四风”的关键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谋划部署,释放强烈信号,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查实后要严肃执纪问责,一律通报曝光,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市纪委党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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