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区:区检察院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强化内部监督执纪
来源:郑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时间:2017-09-23 12: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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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管城区检察院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管、预防、治本”三项举措入手,力促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重严管,把纪律与规矩立起来。深刻领会严管就是厚爱的精神实质,工作中坚持对考勤、公车使用、值班、午间饮酒的日常督察,加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在检务督察常态化上做文章。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采用刷脸签到、移动网上考勤系统等科技手段抓内部监督,在移动平台上,纪检部门可对全院干警到岗、分布情况做到实时掌控,提高监督的效率,节约监督的成本。今年以来,共发出《检务督察通报》5期,实名通报干警2人次,对一名干警实施黄牌警告。

  重预防,完善制度防患未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和执法过错问责机制,坚持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案件剖析和通报、谈话制度。全面落实高检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重点对职务犯罪侦查,不批捕、不起诉、撤案、变更强制措施,以及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款物等环节的监督制约以及“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按照上级“三个规定”要求,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督察和回头看活动,加强源头防控和内部制约,组织干警定期对办案中遇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进行据实申报,严禁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和过问案件的情形发生。

  重治本,凝聚反腐倡廉正能量。在强化“不敢腐”氛围的同时,建立“不能腐”机制,利用中心组学习、组织座谈会、领导上党课、组织知识竞赛、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领导干部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先进事迹;利用手机短信、内网、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宣传党规检纪,发布典型案例通报,做到警钟长鸣,抵制黑色腐败。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和“端午”等节假日及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及时发布上级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从根本上杜绝违纪现象发生。通过标本兼治,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祛邪扬善、匡扶正气,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管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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