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区纪委采用“四联”工作法解决信访问题
来源:管城区纪委
时间:2015-11-26 10: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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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管城区纪委共受理群众来访38件次,来信35件次,来电45件次。区纪委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服务群众为重点,通过整合全区信访资源,推行“四联”(即信访会议联开、信访信息联享、信访工作联做、办理结果联用)工作法解决信访问题,把大量的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信访会议联开。一是区纪委、群工部、监察局、信访局等单位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共同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分析近期信访工作动态、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听取信访工作意见和建议。二是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三室联合,根据会诊疑难案件的需要,与有关专业人士一起共同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把脉论症,确保疑难案件办理结果的正确性与公平性。三是对违反《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人员共同研究给予责任追究。
  信访信息联(共)享。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群工部、信访局等各自优势,运用三级排查网络,及时排查信访矛盾,不定期交流信访信息和在预防化解矛盾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及涉及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沟通、协调和移交,按党纪条规要求实施信访监督,落实责任追究,促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信访工作联做。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定期交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加强工作督导督查的经验和做法,沟通日常工作中有关问题,共同商讨信访问题处理和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加强对一信多投、一事多访件处理的统一协调。针对涉及多部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复杂的疑难信访件,根据不同分工进行联合查办,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对非访、闹访人员等重点对象实行联防,维护正常信访工作秩序。
  办理结果联用。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举报。办理结果经联合会诊定性后实行结果联用。防止同一信访件多头办理,处理结果不一致的现象发生。信访部门在信访件办理过程中如发现涉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上访的应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办的案件中涉及信访案件的,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可将部分调查情况向信访部门通报,以便信访部门及早做好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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