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登封市纪委于近期下发《关于在全市建立警示谈话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通知》,通过设立警示谈话室,建立警示谈话制度,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
设立警示谈话室。在全市各乡镇、各单位推广设立警示谈话室,在硬件设施上要求做到“十有”:有党旗,有入党誓词版面,有纪检监察干部规范用语、禁忌用语宣传栏,有谈话席、被谈话席、记录席,有警示教育宣传栏,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宣传栏,有各项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书籍,有谈话记录,有谈话台账、有跟踪整改台账等。
建立警示谈话制度。建立实施“任前廉政谈话、警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谈话、诫勉谈话”四项谈话制度,具体做到“六必谈”,即新交流、提拔、岗位调整的必谈,有违规违纪苗头的必谈,有群众反映的必谈,在廉政风险高岗位任职的必谈,思想滑坡、工作不力的必谈,组织观念淡漠、不能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必谈。同时,要求做好谈话前的提纲拟定,谈话中的过程记录以及谈话后的跟踪问效工作。
目前,该市颍阳镇已建成警示谈话室并运行,进行各类警示谈话10余人次,收到良好效果。(登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