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探索构建精准高效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
来源:金水区纪委
时间:2015-12-29 11: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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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水区立足于管控权力、抓早抓小,积极探索构建精准高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为权力运行装上了“监控眼”和“报警器”。 

 一、强化廉政风险精准高效防控的责任落实。在该区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中,明确将廉政风险精准高效预警防控列入各单位党(工)委、纪(工)委权力监督、风险防控、述责述廉、定期报告的内容,凡因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不到位、短期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案件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连带追究领导监管责任以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2014年以来,该区共对12名责任领导、4个党委、3个纪工委进行了问责。

二、强化对关键权力运行风险的制度防控。该区立足于削权限权制权,瞄准关键权力,突出重点单位,构建了制衡有力、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一是削减行政审批权力。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逐个单位、逐项进行清理优化,将原来的191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优化为103项,审批环节由原来的666个减少到420个,审批时限缩减为原来的62.7%,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二是制衡“一把手”权力。推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事项制度。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决策上,实行党政正职末位发言和票决制度。三是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托关系讲人情处罚不一、执法不公等问题,金水区根据基层实际,把规范和限制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执法过程中滥用自由裁量权搞权力寻租等问题。截至目前,该区共细化量化城市管理、安全监管、食品卫生等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15项。

三、强化对高风险岗位廉政风险的精准预警。一是推行廉政风险告知和承诺制度。年初由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向工程招标、人事招聘、资金管理、行政审批等高风险岗位发出《廉政风险告知书》,相关责任人接到告知书后,根据责任岗位廉政风险点分布情况,结合三年来违纪违法案件发生情况,三日内作出本岗位的廉洁承诺,《廉洁承诺书》报本单位纪委(纪检组)审核备案,每季度廉政风险岗位责任人对廉洁承诺践行情况自查一次,写出《廉洁承诺自查报告书》报本单位纪委(纪检组)审核备案;二是推行廉政风险预警提示制度。对发现存在制度机制漏洞或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以及即将或正在实施有关人财物等重大履职活动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提请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采用约谈、风险提示等措施进行廉政风险预警提示,党员干部在收到廉政风险预警提示后,在三日内对预警提示事项进行自查反思,形成书面报告呈报本单位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凡不落实廉政风险制度或发现、掌握廉政风险信息,应预警提示而未预警提示,导致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党委、纪委的责任。

四、强化对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的发现和处置。一是构建富有特色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体制。金水区结合“坚持依靠群众,推动工作落实”网格化长效机制建设,将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融入网格化,建立起区、街道、社区、基础网格四级联动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体系,为群众打造一个监督党员干部的有效平台,即时发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通过监督检查、受理举报、专项督导、明察暗访、年度考核等形式,及时查找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坚持分类处置。根据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被投诉举报人或所在单位党组织黄色、橙色或红色告诫,对被投诉举报人发出警醒,督促有关党组织加强监督管理,帮助党员干部及时纠正小毛病、小问题。2014年以来,该区共发出轻微违纪告诫书、告诫函14份,督促整改问题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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