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郑东新区纪工委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任前谈话、提醒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等多种形式,有效预防党员干部由“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
提醒谈话。通过听取汇报、询问情况、明示问题等方式进行“咬耳扯袖”,及时提醒谈话对象带好班子、管好队伍、作好表率。2017年以来,共对4名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谈话,对存在问题抓早抓小,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函询谈话。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谈话函询流程等,对信访举报、上级交办转办、作风检查等发现的问题线索涉及人员,根据需要开展函询和谈话,以“红红脸,出出汗”为常态,使党员干部警钟长鸣。2017年以来,共开展谈话函询13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教育、监督、警示和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
诫勉谈话。对“两个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或免于纪律处分的进行诫勉谈话,提醒其“不能为”,促使其“不敢为”,加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2017年以来,共进行诫勉谈话12人次,并将诫勉谈话记录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郑东新区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