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标考核体系的设置没有随“三转”而转,目标考核的侧重点和导向与“三转”要求不一致等现状,金水区纪委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根据“三转”要求,及时对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调整。
一是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逐项进行量化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将“两个责任”作为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单列出来,适当提高目标分值比重,按照省委、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的要求,细化党委10个方面和纪委7个方面的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加分扣分标准,为基层落实“两个责任”制好考量的“尺子”,明确落实的“抓手”,为基层准确把握工作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提供参考和依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
二是以实际查纠问题为得分依据,切实纠正原来重检查过程轻检查结果的问题,推动执纪监督方式转变。突出转方式这一关键环节,改变以往无论是否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是否发现具体问题线索,只要有监督检查活动痕迹就不扣分,监督检查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督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突出检查实效上下功夫,避免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参与职能部门的日常例行性检查上,使监督检查方式从“宽泛化”、“运动式”向“精准化”、“常态式”转变。凡只搞监督检查活动,没有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实际问题的,以监督检查不到位论处,该项工作只得基础分,甚至不得分;监督检查效果明显,发现并有效处理实际问题的,该项工作得满分或适当加分。
三是引导基层把力量更多地放在日常监督执纪上,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在目标考核体系中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注重对干部轻微问题线索的处置,督促基层把足够的精力放在日常监督执纪上,多在改进作风、抓早抓小上下功夫、搞创新,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
四是强化对组织建设工作的考核,把握好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解决好改革不到位的问题。在目标考核中强化对组织建设工作的考核,以考核促进改革要求的有效落实。如在内设机构改革方面,按照中央纪委关于机构改革的要求,以整合资源、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力量为目标,明确机构改革的时间表、执纪办案力量的配置比例标准等刚性要求,督促基层在顶层设计框架内加快改革步伐,落实“三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