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区:“四项措施”强化乡镇纪委办案
来源:郑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时间:2017-08-30 09: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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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管城区纪委通过夯实基础、强化指导、保障供给、严抓考核等措施,强化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
  
  夯实办案基础。完善制度,规范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为各乡镇纪委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摄像机、录音笔等办案设备;各乡镇纪委配备一名纪委副书记、三名专职或兼职纪委委员,保障乡镇办案力量。
  
  强化办案指导。采取上挂锻炼、以案代训等形式,抽调乡镇纪委工作人员直接参与区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快速提高办案能力,同时,轮流选派乡镇纪委书记参加各级培训,夯实理论基础;区纪委定期召开双月例会,由乡镇纪委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汇报,区纪委进行点评;区纪委采取直办、协办、联办等形式指导乡镇纪委办案,对乡镇纪委所办案件采取区乡联审制度,严把审理质量关。
  
  保障办案供给。为充分调动乡镇纪委办案积极性,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所有支出费用在区纪委实报实销。凡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时需要区纪委各室办提供帮助的,一律优先办理,各科室和个人不得拖延。
  
  严抓办案考核。建立科学严密考核奖惩机制,区纪委对各乡镇所查办的案件进行年度量化考核,同时,对乡镇所查办案件开展优质案件评选活动,考核和评选结果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管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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