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郑州市二七区为响应“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的号召,迅速行动,积极探索,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容错工作机制。为使容错机制既能发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初衷,又不成为部分人“钻空子”的制度漏洞,二七区深入调研,谨慎探索,通过合理设置免责条件、严格规范免责程序、强化免责结果运用等,确保容错机制规范合理,真正发挥激励实效。
合理设置容错免责情形条件,打消干事创业者思想顾虑。为确保容错免责合理适用,二七区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没有明确限制的探索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对党员干部不为自己、他人和单位谋取私利,且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符合中央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经过集体民主决策程序,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免予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真正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能够大胆地开展工作。容错机制的设置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勇于干事、担当有为,着力营造“崇尚实干、争创佳绩”的氛围。
严格规范容错免责程序,支持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规范容错免责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二七区规范容错免责步骤程序,要求按照申请、核实、认定、暂缓、反馈、公开、备案7个步骤,单位和个人认为符合容错条件的,由所属单位党组织向容错议事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容错议事机构在接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调查核实,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调查报告,作出认定意见,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同时,为支持党员干部忠诚履职,二七区增加了主动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积极破解要素保障瓶颈、主动参与突发事件处置、主动改革创新、创造性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区决策部署精神等免责情形,激励党员干部放手大胆推进工作。
强化容错免责结果运用,切实体现“制度权威”。二七区容错机制明确规定容错免责主要包括4个方面,即免予或减轻作风和效能问责,在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定中不作负面评价,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减少或免于扣分,须进行党政纪处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同时,坚持问责与免责并行,“容错”只是保护,绝不是纵容。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借着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确保惩治与保护齐下,做到客观公正,力求取得实效。
容错机制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二七区全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得到极大调动,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得到快速高效推进,容错机制运用成效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