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水区纪委在纪律建设上,坚持抓细抓实、抓常抓长,狠下“四种功夫”,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一、在抓“常”上下功夫,强化日常监督。一是增加监督频率。区纪委各常委按照归口分包联系的原则,每两个月对所分包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一次,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发现问题当场指出、限期整改;二是延伸监督触角。该区依托服务群众网格化管理体系,率先建立起了区、街道、社区、楼院四级联动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体系,延伸了监督触角,实现了对辖区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监管,让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感到监督的“存在感”,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依托该体系,先后收集基层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53个,查纠问题64个。三是完善谈话机制,加强教育提醒。该区规定,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普通干部,由所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科级领导干部,由区纪委常委或副书记约谈;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政“一把手”,由区纪委书记约谈,约谈时指出问题危害,帮助查找原因,提出诫勉意见,责令限制整改;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围绕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责任、廉洁自律等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严防违纪问题的发生。今年以来,该区对普通党员干部诫勉谈话83人次,对科级领导干部诫勉谈话53人次、提醒谈话34人次。
二、在抓“早”上下功夫,防止问题蔓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织紧制度笼子。该区从2013年开始,连续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深化年、执行年活动,立足于削权限权制权,构建了制衡有力、监督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截止目前,区级层面共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制度35项,各基层单位共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制度278项,强化了作风纪律的刚性约束,堵塞“四风”问题蔓延的制度漏洞。比如,制定了《金水区公费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备案制度》、《金水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将严防公款旅游和大操大办不正之风的要求细化具体化,落实到“两个责任”当中,从制度层面上监督预防公款旅游、大操大办等问题的发生。二是强化法规制度的学习教育。该区结合违纪违法案例,每月开展一次党规党纪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并运用知识竞赛、专题讲座、辅导解读等多种形式,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三是突出问题导向,认真研判形势。该区纪委根据违纪案件的发生情况,定期分析研判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发展态势,找出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及早进行查处和整治,防止问题滋长蔓延。
三、在抓“快”上下功夫,提高审查时效。一是坚持快查快结。及时汇集各个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提交区纪委常委会认真进行评估研判,加大线索初核力度,对线索具体、内容明确、情节简单或正在发生的问题,坚持抓住关键,快查快结,该处分的予以处分,该作职务调整的予以职务调整,该移送司法的在查清主要事实后及时移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审查周期,案件查结时间平均缩短30%;二是强化协作配合。该区完善了反腐败协调小组联系会议制度、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制度、违纪案件与违法案件的信息共享互通制度,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确保违纪违法案件得以快速查处。
四、在抓“严”上下功夫,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一是严格执行纪律。“老虎”“苍蝇”一起打,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2013年以来,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13件,结案10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9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人;二是完善办案机制。推行案件查办协作区、重大案件领导包案、纪检与司法联合办案、全员办案等方式,切实解决基层纪委办案能力不足、力量薄弱等问题,持续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三是推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处违纪问题的同时进行责任倒查,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组织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通过问责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2013年以来,该区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8个党组织、5个纪(工)委、1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