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观音寺镇林庄村,一场关于芋头种子质量的风波终于尘埃落定,种植大户老高的脸上绽放出久违的笑容。故事的序幕,拉开于新郑市纪委监委下沉基层一线开展的一次监督中,源自一封承载着农户心声的问题反映信件。
今年5月,老高满怀希望从山东省莒县某农民合作社引进了3万斤芋种,期待着一场丰收的喜悦。然而,种植后这些芋种出芽率却远低于预期,老高对丰收的愿景瞬间变得渺茫。面对可能血本无归的困境,老高心急如焚,他向市纪委监委求助,希望政府能组织专家进行田间鉴定,确定问题根源,帮助他依法维权。
“到底是土地问题还是芋种自身问题……”接到老高的反映后,市纪委监委立即行动,发挥“室+组+职能部门”联动作用,对该问题进行详细了解。由于芋头为小众作物,在本地种植面积极少,经走访查看,多方打听,省内多家科研院所无此方面的研究经验,无法组成专家组开展田间现场鉴定。群众利益无小事,市纪委监委协调市农业农村局联系江苏省某科研院所前来现场鉴定,经过现场挖掘、询问管理情况、开展实地检测等,专家做出了该芋头种子为“不合格种芋”的结论,为老高依法维权提供了有效证据,帮助老高解决了困扰其数月的“揪心事”。
以上事件只是市纪委监委对乡村振兴领域开展监督工作的一个缩影。为扎实做好惠农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市纪委监委通过入户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紧盯项目、资金,紧盯惠农补贴发放等重点工作,深挖细查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惠农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截至目前,新郑市纪委监委已发现职能部门问题4个,推动整改3个,并推动建立完善制度1项。
下一步,新郑市纪委监委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挖严查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使用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惩治骗补套补背后的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强有力监督维护好广大群众的福祉利益,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新郑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