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精准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廉政状况,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新郑市纪委监委出台《新郑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首次为全市268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
精准画像,实现建档全覆盖。坚持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一人一档,从干部基本信息、个人有关信息报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出国(境)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受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情况、收受礼金礼品登记和其他需要归入廉政档案的内容等8个方面,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建立档案,实现了廉情信息和人员管理的全覆盖,切实摸清干部廉情底数,严防“灯下黑”。
双管齐下,强调规范化运行。干部监督部门负责廉政档案日常管理工作,一方面在每年一次集中填报的基础上,根据干部职务变化、单位调动、事项变更等情况,明确补充申报时限,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确保档案准确有效;另一方面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密法》和组织人事部门干部档案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调阅程序,严禁私自查阅、摘抄、复制,确保档案管理安全。
统筹运用,发挥档案权威性。干部监督部门定期对廉政档案进行分析研判,对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廉政风险情况的,及时采取谈话、批评教育等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清廉自守。廉政档案为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开展民主生活会、巡视巡察、专项治理检查提供支撑,对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有效防止了“在岗生病”“带病提拔”等现象发生。
(新郑市纪委监委 || 编辑 王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