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距离市局偏远、懂财会的人少,垂直管理后财务收支是否规范?采取哪些有力措施进行监督?”今年以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主动担当作为,向驻在单位督责问政,督促驻在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对生态环境系统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财经领域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中介执业监督作用,督促驻在单位引入会计事务所对4家局属事业单位、12个区(县)市分局和1家临时代管单位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全面了解各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项目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时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开展自查自纠。紧盯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和“关键少数”,建立“派驻组+机关纪委”联动机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题交办、谈话提醒等形式,推动驻在单位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针对审计反馈问题,督促驻在单位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向各单位“一把手”手递手递交审计报告,通报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围绕共性问题、风险点位和难点工作召开业务培训会议,邀请专家解读相关法律法规,防止问题再次发生。截至目前,针对审计反馈的27个问题,印发提示函11份。
“财会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对问题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建立完善事前指导、事中管理、事后监督的全周期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财经领域权力运行。”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长郑永浩表示。(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