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旨在通过发现的问题,剖析问题的根源,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建立长效机制。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上,惠济区积极谋划,主动出击,使巡察这篇“文章”更加出彩。
把“两个结合”作为巡察的主线
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惠济区在巡察过程中,坚持“两个结合”:即把巡察监督与改进被巡察部门工作结合起来、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从政治上分析被巡察部门的工作情况,提出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狠抓巡察整改,强化成果运用,保证上级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按照巡察全覆盖的目标,截至目前惠济区委已完成五轮巡察工作,实现了30家区直单位党组织的巡察。
把“三个坚持”作为巡察的核心
通过巡察,既要对被巡察单位起到震慑作用,更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准确反馈,从而起到早发现、早处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真正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
坚持落地有声,发挥巡察工作震慑作用。在巡察过程中,首先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贴基层实际,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其次是通过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辩证分析探究问题本质、着眼小节挖掘腐败线索等方式发现问题,牢牢牵住巡察工作的“牛鼻子”。再次是把巡察工作作为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抓手。巡察意见及时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由各单位安排落实,整改效果立竿见影。
坚持分类施策,科学处理巡察反馈问题。按照“具体问题抓整改、典型问题重查办、共性问题建机制”的工作思路,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对具体问题,被巡察单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区委巡察办建立台账,定期督办,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将行之有效的巡察整改措施转化为制度性的长效机制,真正达到以问题整改推进工作、消化存量、不再增量的良好效果。目前区委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98.3%。
坚持成果运用,妥善解决问题。巡察的目的是为了真正解决问题。认真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理,对典型问题,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及时移交,快查严处、适时通报,放大警示效果。通过狠抓巡察整改工作,使一些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机制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进一步完善。真正做到巡察与整改工作紧密对接、巡察与纪律审查工作无缝对接,形成有力震慑。
把整改效果作为巡察的目的
看“两个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巡察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才能抓住关键。问题不发现就永远得不到解决,生病不医治就永远不可能康复。把巡察比作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健康体检”,那么整改意见就是对问题开出的“药方”,被巡察单位应该“照方抓药”、“持续用药”,从而清除“病灶”、拔除“病根”,保持肌体健康。整改是一次难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轻装上阵的政治机遇。要监督被巡察党组织以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建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切不可有松劲过关思想,更不可讳疾忌医、敷衍应付,以致养痈成患、病入膏肓。
看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发现了问题、对准了焦距、找准了穴位,就要端正态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在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上下功夫,在立行立改、从快从严上下功夫。坚持实行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通过下苦功、出实招、动真格,一点一滴地改,一件一件地改,一步一个脚印地改,以立竿见影、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尤其是在群众密切关注的低保、五保、优抚等领域的巡察上,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完善公示制度,对优抚对象实现动态监管,切实发挥制约和监督作用。
看整改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巡察不是“一阵风”,不能“雨过地皮干”。我们党的工作向来讲认真、讲严肃,巡察问题整改决不能搞变通、打折扣,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通过建章立制,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使整改真正落到实处,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我们只有让更多的巡察成果落地生根、让更多影响发展和民生的问题得到解决,才能持续释放巡察的震慑力,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广泛赞誉。(惠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廖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