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精准度不高,移交线索成案率较低的难题,荥阳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联合制定《关于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兼任市委巡察组副组长的实施办法(试行)》,兼职副组长不驻组、不参与日常巡察,发挥监督执纪执法专业优势,构建巡前信息共享,巡中会商研判、快查快处,巡后共督整改工作机制,增强“纪巡”联动监督的协同性和有效性,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巡前强化互通共享,兼职副组长联系委相关部(室)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党组织及领导干部日常监督有关情况,结合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分析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职能领域违纪、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环节、岗位,为巡察组拟定巡察指南、监督方向提供支持。巡中注重协作配合,兼职副组长按照工作程序和职责权限,在调阅资料、个别谈话、查询信息、询问知情人等方面予以协助,并及时解答有关重要问题研判、重要政策适用等问题,可根据巡察需要派员参与解决难点问题。对可查性强的线索“即发现即移交即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和新发现的关联问题反馈给巡察组再研究、再深挖。巡后市纪委通过联审巡察整改报告、参加巡察问题反馈会、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范畴等方式,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市委巡察办针对巡察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深层次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和分析研判,以廉情抄报形式呈报分管市领导,推动分管市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的职能职责,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巡察期间群众反映豫龙镇毛寨村向企业乱收管理费,纪检监察室前期对该问题了解比较充分,正式受理后在较短时间内查清了事实,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巡察期间开展了以案促改,有力释放巡察震慑效能。”荥阳市委巡察机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自实施纪巡联动机制以来,共组织开展4轮常规巡察,巡察基层党组织189个,督促整改问题2011个,向市分管领导呈送廉情抄报5份,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44条,立案8件,处理处分24人。(荥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