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纪解读全会关键词丨“六个严禁”
来源:郑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2-03-24 1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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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纪委二次全会指出,强化“三个四”正向引领,明确“六个严禁”负面清单,着力打造让党和人民放心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近日,市纪委监委网站专访市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副主任梁慧,对“六个严禁”相关内容进行解答。

问:请介绍一下“六个严禁”的制定背景

答:市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的有关要求,提出“六个严禁”纪律要求,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一、制定“六个严禁”是贯通融合党章党规党纪的现实表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定了纪律红线,其中条目化、具体化的列出了禁止的条令和有关事项。“六个严禁”在起草中,重点参照了《条例》《准则》的相应内容,并结合当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突出问题,反复研讨打磨,力求在思想上、内容上与党章党规党纪的相关要求契合,努力做到全面、精准、恰当。

二、制定“六个严禁”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也提出“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等要求,同时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报告也对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作出明确部署。在起草过程中,重点学习领会了中央纪委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四个不准”纪律要求、省纪委制定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五个不准”纪律规定》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曲孝丽对推进自身建设提出的“四个决不能”要求,并对这些内容进行吸收归纳提炼,将纪检监察干部的言行规范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化。

三、制定“六个严禁”是深入落实省市工作部署的实际成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对锻造能力作风进行了深入阐述,强调“推动党员干部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等,对作风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也作了安排,提出“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措施,对党员干部提出更高的纪律要求。出台“六个严禁”,既是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报告工作部署的现实需要,也是今年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形势要求。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在工作报告中2次提到“六个严禁”,与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中深化自身建设提升行动的要求相契合,通过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明确禁止规范、划定行为底线,彰显了确保省市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的执行力,表明了正人先正己、强化自身监督的鲜明导向。

问:如何准确把握“六个严禁”的主要内容

答:“六个严禁”对照曲孝丽书记提出的四个“决不能”、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五大突出问题”和《条例》中的“六大纪律”,紧密结合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主要侧重六个方面的内容:

严禁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发表、散布、传播与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讲排场、摆阔气,接受或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馈赠或有关活动;严禁不按照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对组织决定和安排部署说三道四;严禁打着纪检监察机关旗号搞特权、办私事,插手、干预地方或部门事务;严禁打听、干预、插手案件查处,以案谋私、瞒案抹案、泄露工作秘密;严禁对工作对象颐指气使、口大气粗、耍威风,对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或不作为乱作为。

问:落实“六个严禁”纪律要求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六个严禁”是新一届市纪委领导班子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禁止性规定和明确要求,是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审慎行使权力的重要依据,为新形势下锻造过硬铁军划定了纪律红线、明确了“负面清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制度遵循。遵守“六个严禁”,不是喊口号,而要落地落实,切实增强纪律和制度的权威性,让禁令发挥威慑作用,让规矩成为刚性约束,从源头抓早抓小,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不断巩固清廉防线。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严守党章党规党纪,将“六个严禁”纪律要求作为必须遵守的铁规铁纪牢记于心、付诸于行,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以党性立身做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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