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处分决定宣布效果,中牟县纪委针对处分决定宣布工作进行痕迹化管理,扎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惩处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该县要求,对于一般性违纪问题以影像留痕,委托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向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宣布过程要全程录像,处分决定宣布后,受委托单位党组织要将相关影像资料报县纪委审理室备案,确保处分决定宣布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对于典型性违纪问题以“双书”留痕,由县纪委班子成员或审理室人员到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宣布处分决定,宣读内容由一纸简单的处分决定,升级为“说理性处分决定+检查建议”模式。一方面向违纪党员下发说理性处分决定书,结合被处理人的成长、工作经历,剖析违纪原因,以案说纪、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另一方面向发案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其针对存在问题整改纠正、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处分决定宣布会议要求被处理人所在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将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
“县纪委常委到我们镇宣布处分决定,用我们身边的事教育我们身边的人,并要求镇党委、纪委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可以说给我们镇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该县万滩镇纪委书记朱庆红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