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一二三四”机制 提高执纪审理质效
来源:新郑市纪委
时间:2016-11-24 11: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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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郑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纪委关于加强执纪审查的系列部署,紧扣“四种形态”,严把审理关口,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执纪审理效果。

   转变一个理念,突出纪律特色。积极适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将审核重点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围绕“六大纪律”“八项规定”等问题案件,坚持抓早抓小,严格分类处理,对涉及犯罪的,查清违纪问题后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做到纪在法前。今年以来,审结各类案件46起,党政纪处分52人,其中轻处分32人,占处分总数62%。

   优化两项内容,提升工作效率。一方面优化审理流程,结合《条例》编制新的审理模板,对案件审理中移送、受理、谈话、报告等八个环节的文书格式和内容作了具体规定,专门列明注意事项,促进了执纪审查及审理案卷的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强化教育培训,每月组织业务骨干,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审理的案件,对问题线索的来源、受理、检查和审理的各个环节分步骤进行详细讲解,促进业务能力提升。

   抓好三个强化,提升审理质量。强化全面审核,严把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量纪“三个关口”,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涉案款物等进行严格审核,做好阅卷记录,确保审理质量。今年已审结的46起案件全部实现“零申诉”。强化提前介入,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办案人员扩大线索、补充证据,确保快查快结、迅速移送。今年以来,先后对12起案件进行跟踪,提出补正建议14条。强化一案双查,把“一案双查”纳入审理监督范围,所有移送审理案件必须调查“两个责任”履行情况,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落实四项制度,确保执纪效果。认真落实集体审议制度,每审理一起案件,在提交常委会之前,分管常委组织审理工作人员进行集体审议,意见一致后,拟出审理报告报分管副书记同意,提交常委会审定。认真落实沟通联系制度,充分听取办案部门和人员意见建议,及时解答遇到的问题,加大个案和现场指导力度,共同研究补充调查方案,从而使案件的事实更加清楚、证据更加确凿。认真落实问题反馈制度,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阅卷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集中进行反馈,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要求,提升执纪审查质量。认真落实回访教育制度,对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回访教育,提供汇报思想、反映诉求的机会。今年以来,回访教育36人次,充分彰显执纪“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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