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新密市纪委监委按照“打基础、立长远”的思路,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6-45”问题整改落实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打通堵点、解决难点、理顺乱点、延伸触点,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机制32项,固本培元、守正创新,郑州市纪委监委工作现场会在新密召开,经验做法得到推广。
创新监督方式,打通工作堵点。新密市探索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驻在单位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和问题多发“风险点”,按照“一组一案”、“专项专治”的原则,与驻在单位联合开展专项整治。两年来,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30项,为驻在单位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又不好解决的头疼事、烦心事,打通了派驻监督中的一些堵点。为延续这种好的做法,出台了《派驻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用制度将派驻机构每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程序、内容、要求等固定下来,每年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
整合各方力量,解决工作难点。为精准定性量纪,新密市纪委监委邀请市县法、检业务骨干和省市知名法学教授、律师等开展案件论证,集体把脉问诊,严把案件证据、定性等关口,保证了案件质量,有效解决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难题,取得了较好效果。为此,结合前期做法,制定出台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论证制度》,通过建立业务咨询专家库等形式,对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根据业务关联性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案件论证会多方听取意见,切实推动办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范措施使用,理顺工作乱点。工作实践中,不同对象适用谈话、讯问和询问区别不开,习惯用介绍信代替调取措施文书等乱象,影响着执纪执法办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规范措施使用,新密市纪委监委在总结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各项措施使用情况和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对使用各项措施的审批权限、办理程序以及文书格式等作出明确、细化的规定,为办案人员使用各项措施提供“百宝箱”。《规范》的出台,不仅使取得的证据经得起公诉和审判机关的审查,更大大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
聚焦短板弱项,延伸工作触点。新密市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将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确保监督更加有力。在健全制度上,印发《新密市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村级监委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利和工作待遇等,激励和督促监委会成员规范履职。在体制机制上,探索成立基层监督指导室,从市级层面加强对乡村两级监督监察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在载体创新上,利用科技手段建设“阳光公开”智慧监督云平台,强化对基层权力监督,有效提高了监督质效。
下一步,新密市纪委监委将继续践行“干在实处、站在首位”工作理念,扎实开展“制度深化年”活动,坚持“废、改、立、释”并举,持续解决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不适应、不衔接等问题,以制度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 王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