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项目体量大、中标单位相对集中,廉政风险点较高,请您单位务必认真自查,加强监管,坚决防范违规违法问题发生。”日前,新郑市纪委监委深入市水利局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新郑市纪委监委紧盯招投标领域顽瘴痼疾,坚持“惩、防、治”一体贯通,强化部门协作,从严惩处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推动纠乱象、强监管、堵漏洞、长效治。
新郑市纪委监委坚持党政主责、行业主抓、纪委主推,督促主管、监管部门围绕近年来全市范围内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医疗卫生等5类项目,紧盯项目申报、资金拨付、过程监管等环节,开展自查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及时发现廉政风险。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相关行业部门对内部自查、摸排问题、接受监督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通报问题、约谈提醒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今年以来,推动全市相关部门共自查项目213个,抽查项目39个;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8项。
通过“清风新郑”微信公众号发布监督举报公告,与公安局、审计、巡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办理及反馈等方面强化协作,多渠道深挖工程项目等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坚持“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招投标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释放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共处置招投标领域应招标未招标、串通招标、违规收受中标方好处费等问题45件,立案查处2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给予组织处理60人。
新郑市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应招标未招标等问题,及时厘清背后的管理漏洞和制度机制盲区,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监察建议》,推动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学校大宗食材采购等招标及管理程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织密扎牢制度“笼子”。
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政治生态。新郑市纪委监委将持续立足职能职责,通过‘人防+技防’等多种手段,加大联合惩治力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推动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取得更大成效。(新郑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