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水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以书面形式为区法院执行局干警薛警官澄清正名,及时消除不实举报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一举措既体现组织对干部的严管厚爱,也有效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成为金水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生动实践。
此前,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薛警官存在不作为问题。秉持对干部和群众负责的态度,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迅速启动核查程序,通过查阅案件卷宗、与相关人员谈话、实地走访群众、调取书证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维度调查核实。经严谨细致核查,最终认定举报问题不属实。
为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严格依照《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工作办法》,按法定程序对薛警官进行书面澄清正名,彰显组织对不实举报“零容忍”的态度,同时传递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
“此次澄清正名,是组织对我们干警的关心关爱,更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也要当好干部的 “贴心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撑腰鼓劲。
金水区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落实相关制度,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电话沟通等方式,定期对被诬告、错告党员干部进行暖心回访,并联合所在单位党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让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金水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