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登封市纪委监委督查组深入小河煤矿生产现场一线,就相关职能部门保障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发现,该煤矿存在充灯房电脑损坏、分包领导、驻矿人员公示牌更新不及时、在场驻矿人员对自身职责不明晰、履行职责不到位等问题,督查组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问题整改通知2份,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为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登封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按照市委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煤矿安全和危爆物品管理使用专项监督活动。监督检查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等方面制定工作方案,梳理全市33座复工复产煤矿、隐患治理煤矿、停工停产煤矿的3大类17项风险点,通过现场暗访、随机抽查、查看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以监督强化煤矿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将重点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对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职责流程是否履行完善等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举措保障全市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登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周纪斌表示。
(登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