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 转隶小记
来源:郑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8-02-28 15: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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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日,新年第一个工作日。8时,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升旗仪式像往常一样进行,我站在“检察蓝”队伍里,心情“并不寻常”。按照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整体安排,就在这一天,我将同其他77名市检察院转隶人员一起迎接自己的“新身份”——郑州市纪委监委的纪检监察干部。

  “转变是岗位,不变的是职责和担当,虽有不舍,却也强烈地感受到新使命的光荣。”初到新岗位,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工作环境变了,工作氛围变了,工作内容变了,工作方式方法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要求更高。而这一转变要求我必须直面压力与挑战,端正工作态度,一切从零开始,重新出发,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工作上提及更多的是党章党纪、党言党语和纪言纪语,为了补足短板,争做“政策通”式干部,我在工作之余学习了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等党内法规和监督执纪规则等知识。通过“充电”,我认识到纪委监委的工作更加强调政治性,更加注重党员干部政治素养的培养和政治站位的精准,也开始懂得党纪用语与法言法语的不同。

  委机关集中培训结束后,室主任与新任职人员亲切谈心谈话,了解我们的思想状况、工作经历和生活情况,耐心询问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帮我们解决。这让我看到了市纪委监委对新同志的关心、帮助和爱护,让我感受到了来自新集体的温暖。

  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开展,党纪用语也开始成为自己的“口头禅”,“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党纪常用语时常出现在脑海,反映在工作中。党纪与国法均不可或缺,党纪始终挺在国法前,它确实能够帮助党员干部及时纠错,悬崖勒马,防止党员干部不知不觉滑入违法甚至犯罪的深渊。

  现在的我,思想上敬畏党规党纪,尊崇法律法规,努力做法律法规与党规党纪的坚决拥护者与执行者。如何更好地监督执纪,做好纪法的有效衔接,如何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为监督执纪工作贡献智慧,是我一直思考并为之奋斗的目标。

  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工作亟待融合,需要融汇纪法双方资源,借鉴纪委与检察双方优势,集纪法所长于一身,发挥各自专长,让一切有益源泉充分涌流,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明天奠定根基。今后我将尽快转变角色,重整行装,积极融入纪检监察工作,边学习边运用,边思考边摸索,边总结边提升,努力做思想上、感情上、工作上、业务上等多方融合的“新”纪检监察人。(郑州市纪委 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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