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以“审理之为” 锻造“铁案工程”
来源:郑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5-12-05 09:32:08
字体大小:【
分享

“被审查调查人主体身份材料不完整”“涉案财物处理意见不准确”“对外出具的文书制作不规范”……近日,中原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向某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案件反馈“问题清单”,列明案件查办中证据链不完整、文书不规范等问题。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是检验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重要标准。今年以来,中原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坚持“政治之审”,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将“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审”贯穿工作始终,持续强化政治思维、全局思维、底线思维、精准思维,充分发挥审理“关口”“出口”“窗口”作用,以“审理之为”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

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出台制度健全、标准统一、操作便捷的工作指南,形成一套贯通纪法、衔接司法的业务运行规范,为查处类案提供丰富样本。根据既往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共性问题,制作《审查调查报告规范指引》,促进审查调查工作有目标、流程有规范、效果有参照。今年以来,先后制作《关于规范办案的有关工作提示》《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工作提示》等审理工作提示4期,为前端办案提供精准指导。聚焦审理实践中存在的纪法适用难题,开设“审理小课堂”4期,有力促进了审查调查质效的整体性提升。此外,为解决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审理力量薄弱、办案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印发《“乡案县审”工作指引(试行)》,制发文书模板23种,细化各项要求和标准,保证“一把尺子量到底”,切实提升基层综合履职能力和执纪执法水平。

案件评查是压实办案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区纪委监委强化区、街道两级联动,坚持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评查前,审理室对评查组成员进行多次业务培训,明确目标导向,统一评查标准;评查中,评查组成员逐一阅卷梳理,重点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等核心内容,既审实体又审程序,既评结果又评效果。

为防止“一评了之”,区纪委监委坚持“查改结合、以查促治”,扎实做好评查“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评查发现问题,既将评查结果向案件主办人、主审人反馈,也向办案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反馈,要求各承办单位深入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不定期进行“回头看”。下一步,将持续完善“反向约束+正向激励”双向机制,深化案件质量评查,以查促改、以改促治、以治促能,提升办案质量,形成良性循环。(中原区纪委监委)

【关闭窗口】 【打印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