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报告指出,完善监督体系,努力形成监督监察整体合力。要增强巡察监督实效,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政治巡察重点,持续推动整改问责和巡察成果共享互通。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监察体制改革全过程,并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要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明确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的“紧密型领导关系”,配足派驻机构工作力量,优化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上街区纪委把监督摆在首位,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将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创新方式方法,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和“大数据”平台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延伸监督触角。
中牟县纪委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深化派驻机构改革,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设置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监督68家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以强化监督为目标确定工作重点,擦亮监督“探头”,站好“前哨”监督岗,全力打造“常驻不走的巡察组”。
惠济区纪委严格落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视要求,结合区委三届第五轮巡察安排,聚焦各级党组织可能存在的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巡察结果运用,严防“老问题”和“新四风”反弹回潮。落实巡察体制改革任务,结合“以案促改廉政教育村村行”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对于新选派的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业务培训和岗位历练相结合,强化“探头”和“显微镜”作用。
中原区纪委优化人员配备,采取转任一批、调整一批、留任一批等方式,对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人员进行统筹安排。完善制度建设,出台《关于加强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对责任权限、工作管理、组织领导等方面的问题予以规范。
管城区纪委采取集中学习、研讨座谈、答题考试等形式,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活学活用监察法,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的相关规定,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突出重点开展巡察,同时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延伸。找准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切入点,将监督贯穿到驻在单位事前酝酿、事中讨论、事后执行全过程。
巩义市纪委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通过轮岗交流、择优选调、公开遴选等方式,配足派驻机构工作力量,优化派驻机构干部队伍。截至目前,已完成18个派驻纪检组长的派驻工作和65名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选调工作,下一步将加大对派驻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力度,督促其主动融入驻在单位,聚焦重点对象、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积极担当作为。
驻市房管局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建立与综合监督单位之间日常联系、定期会商、常态监督等工作机制,制定下发《驻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建立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联系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探索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干部动态监督考核、谈话函询、问题线索管理及处置等制度及专项工作情况通报、纪检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度,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落细落实。
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制定与综合监督单位十项工作联系机制,推进监督无缝对接。建立纪检监察组内部工作机制,包含工作职责、监督权限、履职分工等十四项工作制度,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郑州市统战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未落实责任或发生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违纪违法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办。
驻市文广新局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看到苗头就提醒、听到问题就过问,对不同信访渠道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与本人见面进行谈话提醒。收集整理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研判,提出处置方案。督促局属各级党组织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手段,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管理,形成监督合力。
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培养既熟悉党内法规、擅长纪律审查又精通法律业务、善于职务犯罪调查侦查的专业人才,促进监督监察齐发力,打造纪法素质兼备的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形成符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符合监督全覆盖需要的监督监察新思维、新模式、新方法,让监督监察人员充分释放新能量、形成“1+1>2”的合力。
市纪委第七执纪监督室加大对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力度,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着力在抓重点、攻难点、扫盲点上做到执纪监督全覆盖。及时了解掌握联系单位及监察对象情况,合理分解监督任务,压实“两个责任”,把监督压力传导下去,推动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上街区、中牟县、惠济区、中原区、管城区、巩义市纪委,驻市房管局、驻市委统战部、驻市文广新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案管室、监督七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