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狠抓“三个方面”努力提升案件质量
来源:郑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8-08-08 08: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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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登封市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二十四字”办案的基本要求,通过采取三项措施,严格办案程序,创新工作方法,树立质量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使执纪办案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狠抓人员融合。监委组建挂牌,对纪委监委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跟上改革步伐,登封市纪委监委围绕纪法衔接、纪法贯通,以人员融合、机构整合、工作流程磨合为重点,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固定为学习日,在全系统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活动,采取以案代训、办班轮训、跟班学习、送校学习、考核竞赛等方式加强干部培训,实现了“形的重塑”“神的重铸”。上半年,组织开展培训6次,接受教育359人次。
  
  狠抓建章立制。登封市监委在成立之初就探索健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体制机制,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印发《关于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完善与执法司法机关线索移交、措施使用、审查起诉、补充调查等环节衔接机制,形成运行顺畅、制衡有力的反腐败工作格局。监委成立后,登封市的首批两起职务犯罪案件,仅用23天就完成了从留置到审判的全部程序,取得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狠抓“四种形态”。登封市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并着力加强各形态间的相互转化,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的灵活性和有效性:探索“函询+核查”工作模式。充分发挥谈话函询作用,选择部分反映相对具体、有一定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在开展谈话函询的同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探索建立谈话函询回查制度。凡被反映人有新的问题线索需要进入初核的,对其已了结的谈话函询问题线索一并开展核查。探索预警制度。在加强对执纪办案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严把制度程序关、监督管理关、留置审批关、办案安全关,积极防范办案风险,扎实推进审查调查。
  
  截至6月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处置问题线索378件,同比增长65.8%;立案138件,同比增长86.5%;党纪政务处分200人,同比增长96.1%,其中处分乡科级23人,同比增长76.9%。(登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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