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国庆祥和安宁假期氛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十一”假日期间,登封市纪委监委紧扣时间节点立足监督职责,紧盯防汛救灾、安全生产、旅游管理、“四风”整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要事项,组织开展不间断、地毯式督查。
按照节前登封市纪委监委印发的《登封市“十一”假期督查督导工作方案》安排,登封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组成1个督导组和16个联合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随机暗访的方式,深入各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各单位、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饭店餐饮、宾馆酒店和少林寺核心景区等群众密集的区域,围绕假期值班值守、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整治和人员转移安置、水库河道人工监测员在岗履职、危险道路和受损房屋维修、景区安全隐患整治和疫情防控、重点人群管控等11项内容进行督查督导。
针对发现的问题,各督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按照整改时限开展“回头看”,持续传递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确保层层传导压力,敦促责任单位履职尽责。
“卢店镇昨日发现的隐患点已加装硬隔离设施并安排专人值守。”在看到现场整改情况后,第八督查组在“回头看”问题清单上划去了关于卢店镇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漫水桥3座、水毁道路12条”问题,并要求该镇和相关责任单位持续做好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人员转移安置、安全措施落实等工作。
“十一”假日期间,督查组共出动1169人次,检查重点部位(场所)2619处,发现问题135个,均已全面整改到位。
(登封市纪委监委||编辑 李先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