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登封市加大对公款吃喝监督检查力度,着力以“公务灶”管理为切入点,杜绝其成为公款吃喝的“避风港”。
完善一套机制,收紧“制度笼”。在已出台《规范和加强“公务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对公务接待实行台账式管理,使用“派餐单”进行审批,详细记录就餐情况,各单位“公务灶”支出情况每季度在专用公示栏公示,每年年底向市纪委书面报告,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和组织审查。
撒下一张巨网,念好“紧箍咒”。构建三级监督网络,畅通上下监督渠道,市纪委统筹指导全市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建立基层监督组,设组长1名,成员不少于2人;各行政村设监督员1人,由村党支部委员兼任。
运用一把利剑,安装“聚光灯”。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紧盯重要节点、关键环节,联合公安、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执行“公务灶”管理制度情况开展高频次的监督检查。
形成一种氛围,架设“高压线”。对于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违反《规范和加强“公务灶”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的,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究”,落实“两个责任”。坚持通报曝光常态化,案件查处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今年以来,市纪委已对“公务灶”开展明察暗访20余次,所查“公务灶”均健康运行,秩序良好。(登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