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制定常委会工作规则 为规范监督执纪立标杆做表率
来源:郑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时间:2017-08-24 08: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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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好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带头强化自我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推动监督执纪各项工作持续规范化、制度化,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标杆、做表率,促进增强集体领导意识,科学民主行使权力,确保重大决策更加科学、严密、有效,近日,郑州市纪委制定出台了《中共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市纪委书记专题会议工作规程(试行)》。

  《市纪委书记专题会议工作规程(试行)》共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对会议议题确定、讨论事项、参加人员、召开时间、会议记录等进行了明确;《中共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紧扣市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流程,明确了常委会主要职责、组织原则、常委会会议、文件批转、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以及纪律要求等内容。

  《中共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常委会成员要自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必须对党绝对忠诚、带头学纪明纪、在监督下履职、严守铁的纪律,不准有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行,不准越权插手案件处理、干部人事和微观经济活动,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和干扰办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不准打着纪委的旗号耍个人威风、搞特权、办私事。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依规依法严肃问责。各县(市)区纪委参照该规则,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级常委会工作规则,以制度保障落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职尽责,驰而不息惩贪肃腐,稳扎稳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编辑 王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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