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
取得重要进展
来源:郑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时间:2017-11-20 17: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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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市委同意,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标志着我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据了解,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市纪委共设立36个派驻纪检组,实现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派驻纪检机构改革是十八届党中央确定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重大事项,也是党内监督体系的一个重大改革和完善。为认真做好改革工作,我市在对市直单位及纪检机构现状进行了调研摸底基础上,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精神,结合省纪委指导意见,把握精神实质,加强政策研究,与中央、省委改革精神聚焦对表,科学谋划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派驻机构建设工作既符合上级改革要求,又符合我市实际。在机构设置上主要采取“综合派驻”的方式,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综合设置派驻机构,驻在其中一个部门,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改革后,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称为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市纪委负责。派驻机构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真正体现党章对纪委的定位,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组织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派驻机构监督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和科级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部门管理机构和直属单位的监督。(市纪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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