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监督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来源:郑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6-04-10 16: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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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郑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和庄镇在日常散煤治理中存在责任落实、监管措施、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市纪委监委严肃约谈该镇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当面指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要求,督促其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做到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同类问题并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堵塞漏洞,确保散煤治理取得实效。

生态环境安全关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为持续护航生态环境保护,新郑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以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擦亮“宜居新郑”生态底色。

责任上肩,监督落地。新郑市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组建专项监督工作组,紧盯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牵头单位履职尽责、重点工程项目推进等情况,梳理制定重点监督事项清单,细化责任分工。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工作进度缓慢、支差应付、推诿扯皮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督促相关部门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办案开路,深挖严查。新郑市纪委监委对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起底,并建立问题线索定期汇总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在线索移送、问题会商等方面的协作联动,全面拓宽线索来源,深挖生态环境领域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履职不力、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等违纪违法行为,持续释放严的信号。

查办案件不是目的,推动整改、堵塞漏洞才是关键。新郑市纪委监委针对日常监督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整改不力、监管不严等问题,在问责的同时,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抓实问题整改,健全制度机制,形成“发现—整改—治理—提升”的工作闭环,切实把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新郑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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