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办公桌的台历上,每个重要节日,都被我用红笔事先圈划出来,这是我从事纪检监察宣传工作近十年以来的习惯。勾画出的醒目日期,提醒我立足“早”字,为全区党员干部制定廉政“套餐”,给他们打“预防针”“清醒剂”,敲响警钟,持续严明纪律“底线”,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
多年以来,给全区党员干部编发廉政短信,召开廉政谈话会,讲廉政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等这些教育提醒活动,也成为家常便饭,融入我们工作生活当中。
“每个重要节假日前,我都能准时收到区纪委编发的廉政提醒短信。这些短信既严肃又温馨,如同在我心里上了一把廉洁自律的锁,时刻提醒我不踩‘红’线,过‘廉’节。”
每当听到党员干部说起廉政提醒起到的作用,给出这样的评价,我都会感到很欣慰。此时,我最初加入中国共产党、进入纪检监察队伍的那颗初心就无比安定。
近年来,为了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一体推进,我们活学活用身边典型案例,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活动,成效非常明显。但是也有少数违纪违法干部表示不理解。
“给我的处分我完全接受,但是能不能不通报?不开警示教育会?成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让全区人都知道,我这脸上挂不住。”少部分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恳求我在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时“留些情面”。
面对这种情况,我总是严词拒绝:“组织上给予处分不是本意,最终目的还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从案件中汲取教训。留情面,就得将查办过的案件藏起来掖起来,那么,这起违纪违法案件对于其他党员干部包括违纪违法干部本人,所起到的警示教育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就无从谈起。”
有时候别人会问我:“你是纪委的干部,查过不少腐败分子吧?”在得知我并没有办过案件,只是做“预防”工作时,他们多少会流露出一些“失望”的表情。从他们“失望”的表情中,我读懂了他们心中的“台词”,那就是:“在纪委工作,不办案子,不抓腐败分子,多没意思,多没劲儿!”
真的觉得遗憾吗?我毫不犹豫地给出了“否定”的答案。我坚定地认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道路上,所有的纪检监察干部都拥有着同样的初心,肩负着同样的使命,只是分工和岗位不同而已。让警钟长鸣于每一名党员干部耳边,让他们受警醒、知戒惧,就是纪检监察宣传干部光荣的使命。
我愿意抱定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做一名合格的“敲钟人”,做一名治“未病”的“上医”!(管城区纪委监委 吕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