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实践的科学总结,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近年来,郑州市纪委持续深化“三转”,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转变执纪理念,正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按照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郑州市纪委不断学思践悟,找准履职定位,坚持纪法分开、纪挺法前,严格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堵住源头初始,建立“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常态化机制。一是强化线索处置,突出抓早抓小。坚持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严格按照五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注意发挥谈话函询的基础性作用。印发《委局机关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操作办法》,对谈话函询的适用情形、办理方式和程序流程进行了规范。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049件,其中谈话函询802件,比上年111件上升622.5%。通过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讲问题、指不足、敲警钟,使被反映人心灵上有感觉、思想上有触动、行动上有警醒,达到了关口前移、主动监督、超前防范、教育干部、保护干部的目的。二是强化督促检查,突出抓细抓实。郑州市纪委坚持以“两个通报”为抓手,确保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到位、理解到位、实践到位。一是坚持对问题线索处置和报送情况进行每月通报。印发《中共郑州市纪委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对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和相应处置标准进行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和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每月上报市纪委,市纪委采取每月通报的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二是坚持对相关单位纪律审查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印发《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责任目标考核细则》、《郑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考核方案》,每季度对市纪委机关、县(市)区和开发区纪律审查工作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进行通报。三是强化分类引导,突出抓常抓长。为充分践行“四种形态”要求,郑州市纪委出台《郑州市纪检监察系统优质案件评审办法》,坚持“三个明确”,开展优质案件观摩评审活动。明确类别,体现指导性。将优质案件评审分为“践行第二、三种形态类优质案件”和“践行第四种形态类优质案件”两大类。明确程序,体现科学性。将优质案件评审分为基层初评、推荐申报、现场介绍、视频演示、集中观摩、评委点评、随机测评、公开票决等几个环节。明确效果,体现实用性。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所有办案人员,对参评的优质案件进行现场观摩、集中学习,既是评审评优观摩会,又是执纪审查业务培训会,综合效果十分显现。
转变体制机制,创新纪律审查方式。“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工作提供了基本规范,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郑州市纪委积极转变体制机制,创新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一是建立执纪执法机关协作办案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印发的《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省委印发的《河南省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确保协作配合制度的刚性执行,整合资源、汇聚力量,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实现优质、高效、协同办案。二是建立快查快结机制。坚决贯彻落实“纪法分开”的原则,改变过去把案件所有违纪违法事实都查清楚再处理、移送的做法,抓快不放缓,发现问题“露头就打”,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就移送,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查处效率,不断扩大反腐战线。三是完善协作区办案机制。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加大协作区案件的交办、领办、协办力度,整合办案资源,完善基层办案后勤保障等措施,解决好基层办案力量不足、能力较弱问题,提升基层执纪审查的能力和水平。
聚焦主业主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郑州市纪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审查作为主业主责,紧紧围绕减存量遏增量的目标,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是聚焦主业,持续强化执纪审查力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牢牢把握查办案件的主动权。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74件,比上年1392件上升20.3%。党政纪处分1783人,比上年1497人上升19.1%,其中处分县处级干部71人,比上年66人上升7.6%,乡科级干部331人,比上年301人上升10%。二是突出重点,严惩违纪违法腐败分子。近年来,郑州市纪委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先后对郑州市二七区副区长弓永超、郑州航空港区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荆娇、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王润州、市盐业局副局长史丽、局长张子建等人立案审查。2016年,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人。三是聚焦基层,严查危害群众利益案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聚焦基层,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根基,2016年全市共立案查处乡科级以下干部1290件,处分1389人,其中,涉及农村党员干部76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