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纪委监委在参照《河南省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纪法工作全流程实务手册》的基础上,结合现有工作制度的具体要求,研究制定《郑州市纪委监委自办案件审理阶段工作流程指引(试行)》。
该《指引》共分10个部分,9100余字,从移送审理案件范围、提前介入审理、移送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正式移送审理、审理对接沟通、提交常委会集体审议案件、处理处分决定宣布及执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查办后续工作、卷宗归档等方面,全过程梳理规范案件查办部门在审理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和程序,为案件查办部门在审理环节更好开展工作提供有力遵循。
《指引》细化了提前介入及正式移送审理条件,强化案件查办部门的卷宗质量责任,优化退回补证、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案件查办后续工作,有效解决工作中分工不明确、流程不清晰、操作不顺畅等实际问题,提高了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加强了案件查办部门与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
目前,该《指引》在全市范围内印发,要求市本级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工作,各区、县市纪委监委参照执行,为进一步提升案件整体质量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