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来源:郑州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2-08-25 0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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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论述,进一步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职能和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不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和《郑州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马松建、王永汉、王杜娟(女)、王新军、石阿蒙、石聚彬、苏东霞(女)、李会东、李建霞(女)、李辉、杨华民、何艳丽(女)、张军、张帆(女)、周崇臣、胡继忠、徐平(女)、薛荣(女)、雷蜜(女)为郑州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6年9月。

郑州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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