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连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形势任务、实践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聚焦自身建设,完善内部制度,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政治立身,突出实干实效,始终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锻造队伍。”郑东新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杜国政表示,将积极教育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自律,自觉接受严格管理,从自身做起,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压实严管责任,确保执纪执法权不被滥用。持续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加大教育、轮岗、交流力度,整体性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深化工作规程和标准化体系,刚性落实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建强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制度建设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市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主任梁慧表示,将持续深化制度建设“精装修”,一体推进“立改废释”,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执纪执法制度;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核和备案审查,确保各项制度科学规范、务实管用;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开展对重要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成效评估,切实让“铁规”发力,让制度生威。
“深刻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荥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孙魁表示,将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诫勉工作办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规定等制度规定,持续深化制度建设“精装修”,补齐制度短板,开展对重要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成效评估,强化制度约束力。
“审理部门作为案件质量最后一道关口,承担着出政策、出标准、出规范、解难题的重要任务。”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江洪涛表示,要想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推动案件办理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必须从自身工作做起,加强制度建设,以建章立制来固化好经验好做法。案件审理室将坚持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同时积极适应最新的反腐工作要求,不断突破创新,提升纪法双施双守、纪法贯通融合的能力,以“审理之为”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构建完善数字纪检监察工作体系,要求我们充分运用好‘1+N+E’智慧监督平台。”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长张长伟表示,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带头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及时动态更新“1+N+E”智慧监督平台,提升监督效能,紧紧围绕“派、驻、监、督”有力有效履职尽责,通过强化“派”的权威、突出“驻”的优势、实现“监”的全面、提升“督”的实效,不断推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不断把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驻地铁集团纪检监察组长李刚表示,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把制度建设贯穿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纠治“四风”、执纪执法等纪检监察全过程,坚持以用为本,加强统筹谋划,结合驻在单位特点实际,对标对表新修订的《条例》,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积极推进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完善驻在单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聚焦安全生产、营商环境、经济发展等重点问题,管好“关键人”、抓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着力破解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难题。”登封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张少伟表示,将持续在基层监督“塑形凝神”上下功夫,聚焦制度保障夯实、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在健全完善基层监督队伍、明晰工作职责、提升监督效能上持续发力,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基层监督网络,以有力监督保障群众实际问题有效解决,推动基层监督“形神兼备”、提质增效。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新时代坚持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市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孙志明表示,要立足当下、着眼长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切实通过“三化”建设,从制度层面解决制约监督执纪执法、监督体系高效运转的突出问题,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系统推进为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见成效。
“制度建设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要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落实。”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王冬梅表示,去年我们修订完善了组内工作制度,并结合监督调研情况向市审计局党组列出了《党组成员履职风险防控清单》,督促其修订完善党员干部履职风险防控清单,更好地发挥出纪检监察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新的一年,将紧紧围绕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优化工作流程,确保不断织密制度笼子,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
(编辑 杨盼盼 王照阳 李先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