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举办听证会,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登封市纪委监察委
时间:2021-07-28 08: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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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内举行了两场既严肃庄重又充满关爱的听证会,案件承办检察官崔东伟主持本次听证会,市人大代表王素娇、公安机关办案民警、犯罪嫌疑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就读学校代表,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成员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崔东伟简要介绍犯罪嫌疑人闫某盗窃手机案、犯罪嫌疑人张某盗窃电动车和手机案的案情,具体阐述了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分别就案件的具体情节、适用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以及两名犯罪嫌疑人闫某、张某的表现进行了逐一介绍。

与会人员对登封检察院拟对闫某进行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拟对张某进行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无异议,一致认为对于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贯彻“宽严相继”刑事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让其回归社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听证会现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闫某、张某对被害人赔礼道歉,公安办案民警、辩护人、学校代表、人大代表纷纷对闫某、张某知错改错进行了肯定,并鼓励他们全面提升个人素养,做社会的可用之才。

市人大代表王素娇指出, 未成年人的教育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共同努力,家庭教育是最重要的,学校教育也要在传播知识的同时,教会他们做一个有志向、有能力的人,社会各界要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环境!两场听证会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想,检察机关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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