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郑州市纪委监委副县级员王新刚带领郑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到我市调研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治理工作,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张少伟、市纪委常委李苗利、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鹏飞及我市部分市直单位、乡镇(区)办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在调研座谈会上,王新刚一行详细听取了告成镇、大冶镇、卢店镇、徐庄镇、城乡建设局、国资委等有关单位在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清查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工作成效和困难建议,并对我市在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清查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针对今后的工作开展,王新刚指出:一是要提高认识。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抓好专项清理工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忠诚、干净、担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做到公权为公,决不搞假公济私,坚决不碰党纪法规的警戒线、高压线,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二是要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把“两个责任”扛稳抓牢落实,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深刻认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危害性,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严教严管,严在平时、融入日常,抓早抓小抓苗头,引导党员干部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三是要严厉查处。市纪委监委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将党员干部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入干股的问题纳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党政干部有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始终保持查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