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后,工作职责与检察院内部的监察科有重叠,驻在单位原有的廉政教育、作风建设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到底谁来做? 执纪监督中,念“婆婆嘴”重要,还是“打板子”重要 ?由于是单独派驻,组员都是从检察院转隶过来,究竟该如何处理关系? 这些疑问曾一度在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每位组员心中出现过。
面对这些问题,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不断学习、持续讨论,不断摸索,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在总结经验创新思维的基础上,精准定位科学监督,改变过去 “查错防弊” “纪律警察”的角色为当好驻在部门健康发展的“保健医生”;从真实性、合法性监察为主向注重效能监察的方向发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在驻在部门的作用和地位。
一、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当好“协调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一直这样强调,他坚持在检察院每月必开一次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专题会议,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及时向被检察院传达通报中央、省、市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新要求,促使驻在单位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任务部署要求上来,让执行者明白“主体责任”是什么、通过以定责促担责的方式,在驻在单位形成守土有责、分工明确、协调畅通的工作机制,促使驻在单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二、充分发挥助手作用,当好参谋者。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王金淼每周参加驻在单位党组会,列席驻在单位各种重要会议,参与研判驻在单位从严治党、政治生态、干部队伍建设等动态情况。通过“钻进去看,跳出来干”这种工作方法,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注重引导驻在单位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融入到全局工作中去谋划,提出落实主体责任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主动协助驻在单位分析研判薄弱环节和真空地带。“我们就是检察院的纪律导航!”王金淼组长这样要求全组人员也是这样做的。在厘清责任范围,明晰权利边界的基础上,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时刻以党规党纪为“尺子”划出纪律“硬杠杠”,确保驻在部门在规范的工作秩序、健康的政治生态中良好运行。
三、充分发挥督促作用,当好监督者。
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把发现问题线索做为派驻监督的生命线,为充分发挥好‘探头’和‘前哨’作用,全组人员积极发挥“在一个楼里办公、在一口锅里吃饭”,跟驻在单位干部天天有接触、时时打交道的优势,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最前端,当好驻在单位政治生态的“护林员”,规章制度遵守的“啄木鸟。”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王金淼表示:“只有问题发现精准,整改落实到位,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据统计,派驻改革实施以来,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紧盯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四风”问题明察暗访20余次、重点督查10余次;参加驻在单位民主生活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等会议12余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50余条。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专项督查8次,廉政谈话6次174人。根据平时监督执纪掌握的问题线索,梳理排查驻在单位各类廉政风险点13余个,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6余条。(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