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招投标在阳光下进行
来源:登封市纪委监察委
时间:2018-07-18 17: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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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10日国土局派驻组对国土局《基准地价更新评价和耕地质量检测评价工作》招投标进行监督,招投标在行政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进行,监督工作分三个方面进行:一、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督促国土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管理监督办法》,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维护公开、公正、公平、平等竞争原则的基础上开展投标工作。二、严格按照招投程序进行,主要对招投标活动现场监督,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标底编制的保密性、开标、评标、中标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全程监督,查看是否制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和计划,标底是否经过严格的保密,评标办法是否公平、公正。三、公开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和中标单位,公布举报单位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招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下一步纪检监督将建立协同监督工作机制,构建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合力、监督到位的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面的监督机制。招投标监督主体较多,职责分工必须明确。各专业部门在技术、质量、产品性能等方面严格把关,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及时交流与沟通监督信息。各部门各司其职,求同存异,将监督力量予以整合,从不同角度对招投标活动形成一种“立体式”的监督合力。(国土局派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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