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阳办“三个到位”做好集体财产备案工作
来源:登封市纪委监察委
时间:2018-07-31 15: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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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目前登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制相关工作要求和登封市纪委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以及嵩阳办在近几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区居委会(村)和四个经济服务中心的干部存在以权谋私,私自处置集体财产、侵占群众集体财产利益等问题,办事处经过充分调查研究,为规范和监督好集体财产使用、管理工作,体现集体财产为民惠民的宗旨,嵩阳办“三个到位”做好集体财产备案工作。

1、认识到位。嵩阳办召开了18个社区居委会(村)、四个经济服务中心支书、主任会议,会上要求支书、主任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迅速行动,高标准完成此项工作。

2、措施到位。各社区居委会(村)、四个经济服务中心把集体土地租赁、使用情况,固定财产(门市房)租赁情况门市房基本情况、建设情况、出租价格、租赁协议(附相关复印件)、对外公开租赁会议召开情况、租赁收支情况、一征三议两公开或四议两公开情况上述涉及集体土地及固定财产(门市房)有关情况做好自查、统计,并形成书面材料,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办事处纪工委。

3、责任到位。各社区居委会(村)、四个经济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办事处要求如实上报,如有不报、瞒报、虚报等行为,嵩阳办纪工委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支书、主任责任。(嵩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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