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登封市检察院组织新招录的25名聘用制书记员进行岗前廉政培训。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王金淼,会同检察院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新入职聘用制书记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张晓雷宣读了检察院保密规定,提醒大家着重注意工作中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的禁忌,不得在微信、微博等平台上散步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言论,不得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增强保密意识,不得未经批准传送与工作有关内容。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王晓曼宣读了检察院机关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明确考勤、请销假、公务车辆外出办理流程等内容。最后检察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王金淼对新招录书记员,从提高新进书记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廉洁勤政意识等方面进行了廉政培训。
王金淼组长重点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中禁止性规定等内容,同时还学习了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严禁工作日期间饮酒、严禁着检察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等相关检察人员行为准则。
为了让新进25名书记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开好头、起好步,王金淼组长在培训会上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积极转变角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度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二要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防止“四风”行为,坚决抵制酒圈文化,自觉遵守制定的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各项制度。三要严格自律,遵纪守法,既为检察人就一定要把廉政当成是一种习惯,当成自己的座右铭,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底线,心有敬畏、行有底线才不会触碰纪律红线。(登封市纪委监委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