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第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及、省、市纪委及登封市纪委全会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新登集团党委全力做好“四个强化”,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进一步推进集团公司经营发展稳步提升。
强化主责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公司党委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要结合各自实际查找岗位廉政风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企业,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对发生重大腐败和严重违纪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两学一做”和学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加强党性教育,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贯彻中央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以党风党纪为重点的党风廉政教育,重点学习《准则》和《条例》等党纪法规,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组织传达一些违纪的反面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着力增强思想上的“免疫系统”,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充分运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提醒、自我教育,促进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加强公司党建活动阵地建设,成立风清气正专班等,营造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强化制度落实,推进工作作风。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各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和统筹协调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实施;落实专题会议制度,坚持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定期研判形势,落实上级组织要求,及时做出新的部署安排;落实约谈制度,主要领导对班子其他人员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1次,分管领导对所属分管部门或企业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2次,了解掌握履行责任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坚持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和班子分工负责相结合,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制度执行监管,重点围绕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学习制度、党的组织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管。加强对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全过程的监督,增加选人用人透明度和公信度。
强化源头治理,注重风险防控。党委要求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岗位廉政风险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内部监督,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内控机制,有效控制和化解廉政风险。按照“全员参与、不留死角”的原则,依据岗位职权职责,以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和项目审批、工程监理、招投标项目为重点,深入查找风险点,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强化防控措施,以规范权力运行、控制风险发生为根本,针对不同的廉政风险点,逐条制定相对应的防范措施。实行分级管理。对查找确认的风险点,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分级监管,一级监管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完善制度。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措施,重点抓好民主决策、资金使用管理、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机制建设;开展重要岗位人员交流制度,防范岗位廉政风险;完善防控监督。落实对“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报备工作,充分发挥公司纪委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纪委监督;推进阳光作业,落实公开制度,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