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登封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正式启动。为切实做好登封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在此过程中,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全程监督登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以高检院为标杆,督促检察院认真贯彻高检院部署和要求,对标对表、紧锣密鼓、扎实跟进,确保按时完成、运行高效。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以讲政治的态度,对接部署动员,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深刻把握这次内设机构改革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现实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改革的顶层设计上来,通过参加动员部署会,重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等,督促检察院党组担负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从而能够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机构改革的重要指示在检察具体工作中贯彻执行好,确保改革任务如期高效完成。
二是发挥“驻”的优势,参与方案制定,提出可行监督建议。派人审阅本院方案,围绕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提出有关监督意见和建议,督促检察院严格落实省院改革总要求并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精细测算和统筹调配,最大程度实现结构优化。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重点聚焦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上级院总体要求,是否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主动向地方党委、政法委汇报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从而确保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三是聚焦操作过程,开展嵌入监督,发挥重要的保驾护航作用。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内设机构改革,督促登封检察院严格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坚持以人为本,密切关注改革中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做好引导工作,不回避矛盾,主动回应关切,确保检察院每位干警都能严格遵守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和工作中的组织、保密纪律,为改革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此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现象,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严格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