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委巡察机构深入贯彻全省巡察村(社区)工作推进会精神,积极探索村(社区)巡察有效做法,以“三做实”为抓手,推动村(社区)巡察高质量开展。
做实巡前准备,巡察重点再聚焦。进驻前,巡察办向组织、政法、财政、审计、信访、农委、林业等部门统一发函,集中收集被巡察村(社区)近3年来的考察考核、遵纪守法、财务审计、信访举报和涉农项目资金等材料,全面把握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与纪委监委主动沟通,重点了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近年来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精心选派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宣传、财务审计等部门优秀干部参与村(社区)巡察工作,充分保障巡察队伍的力量。结合被巡察村(社区)基本情况,制定问题清单和工作方案,切实做到心中有数,为聚焦巡察重点打好坚实基础。
做实巡中督导,巡察方向再明晰。巡察期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纪斌带队,到驻地对巡察情况开展指导督导。听取各巡察组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情况以及下一步巡察监督计划,查阅各巡察组线索台账、立行立改问题等资料,深入了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服务保障方面的需求,掌握工作进度,明确工作方向,有效解决问题,压实监督责任,为高质量完成村(社区)巡察把脉定向。
做实巡后整改,巡察实效再提升。形成市委统领、分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工作闭环,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政策支持,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巡察组适时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工作,通过参加被巡察单位党组的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查看相关整改印证材料,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持续深化。联合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对整改成果进行评估验收,倒逼问题整改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实效。(巡察办)